亞果事件 監管機構投資者各有責任?

[轉載] 胥聞倡:亞果事件 監管機構投資者各有責任?
成報 A10 | 成中講台 | By 胥聞倡 2009-12-28

上周六,近百名投資者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以介紹形式新上市的亞洲果業招股書未有清晰交代股份一拆十事宜,導致他們投資蒙受損失,要求徹查。部分更要求當局賠償損失。由於事件愈鬧愈大,今日(見報日)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將會開會討論事件。

亞果事件最終的結局如何,目前仍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監管機構特別是港交所,在今次事件中的確實責無旁貸。

事緣於上月26日上市的亞果,甫一開市即從高位51.25元持續滑落,上市不足兩小時更跌穿20元,並被港交所勒令停牌,創下本港新上市公司先河。而在前一天,該股在倫敦另類投資市場 AIM 收市價僅為5.89元,次日該股復牌也隨即大挫超過六成。

可是,亞果在本港上市首日,港交所向報價商的「大利市機」所提供的每股資產淨值(NAV)資訊,只有6月底的37.3元人民幣數字,未有交代其11月初的「拆細」安排。此舉令坊間尤其是小股民認為有涉及誤導成分,紛紛要求港交所取消首日所有交易,賠償股民損失。

眾所周知,目前本港報價商的「大利市機」中,雖然會顯示公司包括市盈率、股息率、每股盈利等的財務資訊供投資者參考,但往往只是停留於公司過去財務報表中所披露及計算所得的數字,無計及一些報表後所作出的企業融資行動,包括發行新股、可換股債券等所導致股本擴大的情況,故筆者認為,今次港交所提供的6月底數據的做法沒有錯,不應被視為誤導。

但在另一邊廂,在今次事件中,確可能讓有心人藉「拆細」因素謀利,故港交所也應負一部分責任。筆者同意獨立股評人 David Webb 所指,監管機構必須徹查該股首日競價成交的第一口價51.25元,是否涉及串謀行為。原因是以介紹形式上市的新股不涉及新股發行,首日沽貨人士必是從倫敦市場轉移股票到港,而一般投資者必然無貨在手,故有心人會否以「左手交右手」從競價時段承出第一口價,再藉高位派貨圖利,應是當局調查焦點。

另一方面,監管機構也應該加強新股上市的披露,避免事件重演。以亞果為例,招股書並未在顯眼位置交代一拆十事宜。幸而港交所已自本周起要求,以介紹形式上市的公司於上市前發出公告,清楚提供該公司在其他市場的收市價,以供投資者參考,同時若公司沒有在其他市場掛牌,新股將不再在交易系統中顯示 NAV 的數據,不失為亡羊補牢之舉。

近期本港新股市場熾熱,雖然不乏首日跌穿招股價的新股,但大部分以介紹形式上市或不作公開配售上市的新股,諸如宏霸數碼、中國生命等甫上市,即有令人意外的升幅,有投資者也因此食髓知味,希望坐一轉順風車炒賣獲利。

但今次事件再次提醒以真金白銀下注的投資者,必須對所投資的公司細加了解,絕不可片面單憑一些歷史數據就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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